• 参会报名
  • 会议通知
  • 会议日程
  • 会议嘉宾
  • 会议门票

首页 > 商务会议 > 医疗医学会议 > 云南省教授学术经验传承研讨学习班 更新时间:2015-11-05 14:01:39

云南省教授学术经验传承研讨学习班
收藏人
分享到

云南省教授学术经验传承研讨学习班 已过期

会议时间:2015-11-18 08:00至 2015-11-20 18:00结束

会议地点: 昆明  详细地址会前通知  

会议规模:暂无

主办单位: 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老年病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虚证与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业热销热门关注看了又看 换一换

        会议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推动中医、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学工作的开展,继承发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治老年病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学术交流,推广新成果、新技术,开拓科研思路,增进创新能力,提高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治老年病的学术水平,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批准,由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老年病专业委员会,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虚证与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云南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主办,大理州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协办的201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中医罗铨学术经验传承研讨学习班(项目编号2015190311006)”拟于2015年11月17日——20日在云南省中医医院举行。本学习班为2015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欢迎全国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的医务人员参会。

        云南省教授学术经验传承研讨学习班

        会议时间、地点

        1、报到日期:2015年11月17日(周二)下午报到(14:00——20:00)。

        2、会议日期:2015年11月18日——11月20日。

        3、会议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2号楼12楼(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4、会议结束后根据课时发放相应学分。

         

        查看更多

        主办方: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老年病专业委员会

        介绍: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于1979年恢复建会,是云南省医学类社团。 宗旨是在遵守宪法、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道德风尚的前提下,为促进云南的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中医药人才成长和提高,振兴云南中医药事业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主办方: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虚证与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

        介绍: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成立于1982年,是云南省医学类社团。驻云南省昆明市光华街120号云南省中医医院内。业务主管部门是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机关云南省民政厅。 宗旨是遵守宪法、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前提下,为促进云南中西医结合学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促进中西医结合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云南省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积极开展工作。

        云南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 主办方:云南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

        介绍:云南省中医医院是全国建设历史较长的省级中医医院之一,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云南省和昆明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从2009年1月起,成为全云南省第一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会议日程


        即将更新,敬请期待

        会议嘉宾


        即将更新,敬请期待

        会议门票


        会者每位交纳会务资料费人民币700元,住宿、饮食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

        查看更多

        会议场地:

        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为防止极端情况下活动延期或取消,建议“异地客户”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后,再安排出行与住宿。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会议支持:

        • 会员折扣
          该会议支持会员折扣
          具体折扣标准请参见plus会员页面
        • 会员返积分
          每消费1元累积1个会员积分。
          仅PC站支持。
        • 会员积分抵现
          根据会员等级的不同,每抵用1元可使用的积分也不一样,具体可参见PLUS会员页面。 仅PC站支持。

        部分参会单位

        主办方没有公开参会单位

        邮件提醒通知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录入信息

        请录入信息,方便生成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