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协调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负责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负责制定省级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软科学等科学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中的有关工作;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